本报讯日前,《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布。省医保局、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公告,开始公开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。
根据国家医保局、人社部《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》(医保发〔2024〕29号)要求,积极构建科学化、社会化、多元化的长期照护师技能人才评价体系,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,切实提升长期照护师的能力水平,助力建设服务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劳动者大军,稳步提高长期照护服务质量,更好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权益。
我省对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实行动态管理。根据公告,申报机构需在长期照护、健康照护、养老护理等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,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资源和经验,具备开展规模性培训评价的基础条件。
公告明确,认定机构应严格按照《健康照护师(长期照护师)国家职业标准(2024版)》和《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》等有关政策要求,对照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容,分级分类做好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工作。对在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考核认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,一经发现,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省医保局和省人社厅将综合运用质量督导、现场督查、同行监督、社会监督等方式,加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。记者刘兵